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2024年监督性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的通知》(苏环办〔2018〕375号)、《2024年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两家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2024年均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现将监督性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5年1月9日
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2024年监督性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监督性监测的通知》(苏环办〔2018〕375号)、《2024年镇江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两家危险废物省级发证经营单位2024年均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现将监督性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