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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 强担当 护生态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

来源: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4-21 14:4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4月17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风评中心生态环境法律研究室主任田超副研究员应邀作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公检法系统以及市律协共240余人参加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本次讲座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重大意义、编纂形式、框架内容等方面,对法典作了全面深入、重点突出的解读,为准确理解法典内容、规范适用法典规定提供了明确指引。

田超主任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我国逐渐形成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相关专门法律共同组成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一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有关工作:一是深化学习研讨,筑牢思想根基。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学习确保学深悟透法典精神,当好法典的“明白人”和“践行者”。二是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浓厚氛围。依托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法典宣贯工作,提升企业、公众守法意识。三是强化执法实践,提升治理效能。将法典宣贯与日常环境监管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治理效能,为美丽镇江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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