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镇办发电〔2024〕62号)明确的第四十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镇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不足。101个高风险遗留地块中,原丹阳市利达线业公司等8个地块未开展调查评估。近十年来,132家化工退出企业,仅有45家开展调查评估;7家关闭电镀企业,均未开展调查评估。
二、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四、整改目标
分类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可控。
五、整改措施
(一)丹阳市、句容市组织对丹阳市利达线业公司等8个地块开展实地现场排查摸底,明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主体,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各地组织对132家化工退出企业、7家关闭电镀企业开展实地现场排查摸底。2024年8月底前,完成5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举一反三,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2024年8月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进一步梳理历年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移出名录的企业进行排查,查漏补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残留物料、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企业拆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在实施拆除前十五个工作日报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完善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落实尾矿库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尾矿库现场巡检,隐患排查工作。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101个高风险遗留地块中原丹阳市利达线业公司等8个地块涉及丹阳市7个、句容市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近十年来关闭的132家化工退出企业中有87家企业未开展调查评估,涉及丹阳市30家、句容市2家、扬中市26家、丹徒区6家、京口区3家、润州区1家、镇江经开区17家、镇江高新区2家,目前已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7家关闭电镀企业未开展调查评估,涉及丹阳市3家、镇江经开区4家,目前已全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举一反三,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排查历年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企业,9家移出名录企业涉及到关闭拆除,涉及丹阳市2家、扬中市2家、丹徒区1家、京口区2家、镇江经开区2家,8家已编制完成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县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丹阳市1家待拆除时开展编制工作。2025年2月,生态环境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尾矿库安全环保联合检查,未发现相关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尾矿库渗滤液排放口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尾矿管理单位根据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定期组织对尾矿库开展现场巡查。2025年4月,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录入全国尾矿环境管理系统并进行跟踪督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2日)向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1-84417405
电子邮箱:zjhb84434399@163.com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