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镇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有关规定,我局拟定了镇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于2026年3月25日至4月9日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已满,对镇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纳入名单中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要求,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及时编制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信息披露系统进行披露,供公众查询。
附件:
关于发布镇江市2026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通告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

